笔者在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工作过程中,经常会遇到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“土地使用权”栏次填报金额与房产税申报的计税依据差异额偏大的风险提示。土地评估增值部分未准确计入房产原值,是导致这一风险提示出现的主要原因之一。企业需要注意的是,不同情况下的土地评估增值,业务本质不同,会计处理不同,涉及企业所得税和房产税的处理也截然不同。
案例
前两次评估增值无须纳税调整
问题出在第三次评估增值